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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上万元球杆为何次次“货不对板”
2024-11-14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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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上万元球杆为何次次“货不对板”

  司法机关提升办案质效净化消费环境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您有价值9800元的理赔申请,请及时处理!”“您有价值12900元的理赔申请,请及时处理!”……自2023年12月起,重庆市江北区的某快递公司时常会收到一笔理赔申请。相同的货品、高度相似的退货理由,某快递公司察觉到异常后立即报案。

  随着调查深入,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杨某先后在网购平台上购买了9支台球杆,调包货物后,以“货不对板”为理由退货。“经过审查,我们以杨某构成多次盗窃罪定刑,货品约定成交价作为退赔标准来考量。”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仙珍介绍道。今年7月23日,经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被判处相应刑罚。

  案件办结后,为进一步净化网络消费环境、保护企业健康发展,江北区检察院向涉案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书,从人员管理、快递包裹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整改建议。

  当前,随着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网络消费规模不断扩大,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寄递渠道安全、网络营销规范等问题也愈发突出。各地司法机关聚焦办案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以法治力量引导平台及商家合法经营、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

  打击制假售假

  “检察官,我承认我卖了假酒,但是我可没制造过啊!”2023年7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易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案时,由于现场没有查获灌装工具、相关聊天记录已被销毁,无法认定其制假行为,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在梳理电子数据时,我们突然意识到假冒伪劣案件中上下游犯罪人员之间线下不见面,通过线上单线、隐名联络,就可以在全国各地共同实施某一犯罪行为。”昌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志萌介绍说,该院运用“上下游”犯罪漏犯漏罪法律监督大模型,将案涉身份信息进行数据归集碰撞,果然发现易某的身份信息与该院受理的另一起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犯罪嫌疑人靳某的下游人员相关信息是同一个,由此发现了易某向靳某购买假酒包装的事实,抓住了破解僵局的关键点。以此为切入口,办案组开展组织辨认、部分证据开示和释法说理等工作,易某最终承认了自己制假售假的犯罪事实。

  目前,“上下游”犯罪漏犯漏罪法律监督大模型采用类型化手段一次性解决上下游犯罪中漏犯漏罪的“通病”,实现主动式、穿透式、类案式法律监督,将数字检察之力持续扩大释放至假冒伪劣案件等六大类亟待破解漏犯漏罪难题的案件领域。

  各地司法机关深挖网络制假售假案件背后的产业链条,对上游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以综合履职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严守消费者权益保护底线。

  浙江、山东等地检察机关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从严打击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犯罪行为,深挖制假源头,打击预防常见多发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组建专业的审判团队,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开辟涉网络购物涉及侵犯知识产权诉讼“绿色通道”,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有效缩短诉讼周期。

  为推进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证据认定、侵权判定、责任承担等处理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相统一,荆门中院构建“工作协调+信息共享+执法互助”的常态化工作模式,形成知识产权快速、协同、全方位保护体系。

  严守寄递安全

  “近两万元的翡翠项链丢件了,快递公司说最多只能赔600元!这不公平吧?”原告丁女士激动地说。

  “原告下单时没有保价,按照限额赔偿条款,最高赔偿金额就是不超过600元!”被告公司代理人指着手中的合同说道。

  这一幕发生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前不久审理的一起因快递寄送翡翠项链丢件引发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现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松江区法院综合考虑承运人预见能力、双方过错程度、货物实际损失等因素,最终判决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这一快递业常见纠纷的背后,除了快递公司承运的不规范操作,网络平台公司寄件页面也设置得不合理。一份判决书如何延伸开去,为纠纷背后的社会“病灶”开出“对症药方”,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在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后,松江区法院分别向网络平台公司及承运快递公司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下单平台公司优化页面细节设置,确保寄件人明明白白知晓条款;建议承运快递公司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流程降低风险。

  收到司法建议后,网络平台公司完成优化保价入口设置,在下单页面进一步着重提示用户保价。快递公司也迅速复函,称其将在后续经营中积极落实监管责任,并发来了相关整改举措的视频。

  随着邮政业的迅猛发展,寄递安全防控难度加大,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频发。为进一步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加强寄递安全监管,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相关职能部门调取辖区1000余家具有快递物流资质企业及网点的相关信息,集合从业者社会保障信息等数据资源进行比对碰撞、分析研判,对存在违法行为、管理漏洞的快递企业及网点立案予以监督。

  海南省乐东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对当地寄递企业及营业网点开展安全走访和法治宣传,就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管理现场检查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向企业负责人了解寄递行业预防非法寄递宣传、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指出并要求整改。

  规范产业发展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在推荐商品时,应当真实准确披露商品信息,不能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直播用语一定要核查属实……”“双11”电商节前夕,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电商园区,精心准备了知识产权、买卖合同法律法规手册,结合审判实践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对虚假宣传等电商行业主要风险进行深入讲解。同时,针对网络直播带货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逐一提出防范措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从业者阐释了如何规避相关风险,以及遇到网络侵权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电商生意中确实稍不留神就会产生纠纷,今天法官上门来讲法律知识,把平时的好多困惑都给解答清楚了,风险提醒也很到位!”一位电商经营者如是说。

  近年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坚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共审结直播领域纠纷700余件。为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平台服务监管水平提升,维护直播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等的合法权益,该院发布《网络直播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指引》,重点针对直播业态发展过程中无形财产保护、数据技术安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等突出问题进行风险提示。

  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官家辉表示,该院将积极探索与行政监管部门、高校、平台等多主体的协同治理新模式,强化横向联合,着力纵深发展,推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的司法融合,更好促进网络社会法治化治理。(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胡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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